确事权,科学划分收入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规范科学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其基本作法应是先调增量后调存量,先小规模,后大范围。对于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主要通过增加用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核算的补助数量,控制税收返还增量的办法来调整,同时,要处理好一般补助与专项拨款的关系,逐步建立规范的专项性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四)建立符合生产力发展水平的社会保障体系。要根据政策机构统一、政事分开,服务社会化的原则,逐步建立起城乡有别,普遍覆盖,个人账户与国家补助相结合的社会保障体系。目前在城市首先建立省级统筹的统一的保障体系,再过一个时期执行全国统一标准。农村要随生产力的发展不断提高其保障标准和覆盖面。
(五)深化粮食体制改革,加强粮食基金的管理。90年代以来,我国逐步推行了“四分开,一完善”的粮食流通体制,形成了“两线运行”的机制。四分开是指(1)政企分开。(2)中央和地方职责分开。(3)实现储备与经营分开,完善粮食储备体系。(4)新老粮食财务挂账分开。
“两线运行”机制是指粮食部门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经营“两线运行”机制。其主要内容包括:(1)明确划分业务范围,实行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经营分开。(2)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经营财务核算分开。(3)明确划分政策性业务单位和商业性经营单位。
1994年,建立了粮食风险基金制度,通过以上一系列的改革,保证了粮油价格的稳定,保护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促进了社会稳定,为我国市场化改革的顺利进行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但由于种种原因,造成粮食系统的巨额亏损。这说明粮食改革存在许多不如人意的地方,需要进一步深化与完善。其指导思想是建立在市场基础上的国家储备系统的有效调控。首先要加大粮食改革的市场化进程,使市场在粮食的生产和消费中发挥基础性作用,粮价形成机制市场化;其次要粮食经营多元化,充分发挥各市场主体的主动性,使粮食经营单位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最后,粮食调控有序化。国家建立独立的粮食储备系统,以调剂余缺,保证粮价的稳定和粮食的畅开供应。
(六)加强财政性资金的预算管理。一是从源头上控制预算外资金的增长,要进一步明确各种收费和基金的立项审批权限,清理和规范各种收费和基金,坚决取消不合理的收费和基金。二是抓好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基础工作,即财政专户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财政专户必须由综合部门集中统一开设和管理,不能分散和多头开户;三是继续建立健全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提高收支管理的科学性,收入足额上缴财政专户,支出按财政部规定的标准核拨。预算内外资金要通过单位财务收支计划具体体现出来,使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使用,切实提高单位收支管理水平。三是协调部门关系,共同搞好预算外资金管理。预算外资金比较分散,收入上缴专户与支出核拨的工作量大,需要得到银行、审计、计划、物价、监察等部门的支持,齐抓共管。四是搞好整章建制工作,推进预算外资金法制化管理进程,加大执法监督和处罚的权威性及有效性。五是加快“费改税”的进程。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收入,大部分单位是作为预算外资金或单位经营性收入进行管理,今后除保留少部分规费外,大部分预算外的收费应改为税收,纳入国家的预算内管理。
(七)依法理财,推进财政法制建设。当前加强财政管理的重点有五个方面:加强财政收入管理,特别是主体税种和具有增收潜力和税种管理。进一步完善税收政策,着力解决越权减免税、企业欠税、偷漏税以及截留国家财政收入问题。二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特别是非生产性支出管理,对人车会话以及某些专项支出要进行重点管理,禁止挥霍奢侈浪费行为。三是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严格杜绝将预算内资金转作预算外,解决部门和单位坐收坐支等问题。四是按照政府社会经济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分开的原则,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建立权责明确的国有资产监督机制,并逐步用法律形式规范国有资产运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五是加强对财务会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推动基层单位不断完善基础工作和内部管理,推行总会计师制度,建立良好的财务工作秩序。六是对未按规定缴入财政预算的预算外和体制外收入逐步纳入国家预算,使财政收入规范化,财政支出透明化。
加快财政立法工作,逐步出台《财政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等,加大执法力度,逐步由首长理财和经验理财过渡到依法理财和理性理财。
(八)财政改革必须与计划、金融、投资体制改革配套进行。目前,我国进行宏观经济调控的三大部门之间的宏观调控政策总体上能够配合,但在具体运作过程中还不够协调,出现了财政资金信贷化、信贷资金财政化和基本建设规模过大、效益不高等问题。同时,局部的金融风险也在吞噬着财政,金融风险和财政风险密切相关。财税体制改革中的问题有相当一部分源于财税体制框架外,因此,财政体制改革要与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相结合,建立起金融、财税、投资体制之间相互配合、相互制约,能够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和正确运用经济杠杆的机制。